逃亡异国的骗汇大鳄绝境中回头本报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李珍苹 易琦
为赚钱不择手段,这对于7年前的毛海全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对于7年后的他来说,当年所做的一切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7月19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毛海全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80万元人民币。 贪欲膨胀骗购外汇 今年42岁的宁波人毛海全,年轻时也是个头脑活络、精明能干的人。他早年在海南发展,开过典当行,炒过期货,也赚到过不少钱。后来他听说杭州市政府在搞一个大工程,他有意参与其中一个项目的投标,可惜没有成功。投标虽然失败,但从那时起他就动了回杭发展的念头。于是毛海全结束在海南的经营,回到杭州。据承办此案的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1997年左右,杭州的外贸市场十分混乱,由于法律的不健全,很多人钻法律的空子从事出口骗汇的勾当,毛海全也就是看中了这一本万利的发财机会才留在了杭州。 1997年,他成立了海南杨浦汇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据毛交代,他对外贸这一行的操作一无所知,当时一直是他的一个朋友李某帮他幕后指点。“那时候的钱实在太好赚了。”1997年和1998年期间,毛海全先后6次以海南杨浦汇贸进出口公司的名义,用无真实货物往来的进口购货合同,假借进口铜版纸、建筑材料等货物为由,分别向交通银行杭州分行、中国银行杭州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然后采用伪造进口付汇备案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杭州分局进口付汇专用章的方法骗购外汇。毛海全还将融到的资金高利转借给浙江某公司,以赚取利差。信用证到期后,由浙江某公司付汇。 据毛海全供述,他将所赚得的利差用于自己注册的另一家杭州经济开发区天豪商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开销。而同时毛海全在付汇后没有到国家外汇管理机构核销,以致向开证银行骗购外汇达1500多万美元。那时还有这样一个历史背景:银行存款储备少,为吸引储户存款,银行利息很高。毛海全一贷一借,轻松赚取利差。就这样,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毛海全不费吹灰之力就赚得100多万元人民币。 形迹败露潜逃出国 1999年4月18日,东窗事发的毛海全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杭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8日起他被监视居住。案发后,公安机关没收了毛海全一辆奔驰S320轿车和160多万元的个人存款。不甘心就此栽了的毛海全一直想伺机逃走,他期望能东山再起。1999年11月14日深夜,他乘监视他的人不注意,用事先准备好的小锯条锯断窗户上的铁栅栏,逃了出去。 毛海全揣着仅剩的几千块钱,连夜坐火车逃到海南。在老朋友的帮助下,他辗转逃到泰国。没想到泰国的生活并不如他想像得好。人生地不熟,又没有一技之长,带去的钱很快就花光了,吃不好住不好,甚至险些露宿街头,有时还要受人欺负,这些苦,是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受过的。想起自己在国内住公寓、开高级轿车的风光日子,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据毛海全交代,他在泰国的日子简直惨不忍睹。因为穷困潦倒,他不得不去一些酒吧、歌舞城表演唱歌,甚至在街头卖唱。有个病痛什么的,也没钱去医院治疗,只能挨着。久而久之,身体很多器官逐渐受到损伤,导致肝脏、脾胃、肾脏等都出了毛病。病情发作起来,疼痛难忍。 每当发病时,毛海全就想起国内的家人和朋友,病痛带来的折磨让他觉得与其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还不如回国投案自首,这种提心吊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日子让他受够了。 回国自首重新做人 2003年11月21日,带着一身病痛和一颗疲惫的心,毛海全回到杭州,向公安机关自首。4年的逃亡经历,让他深深感悟到,即使逃得过一时的法律制裁,也终究逃不脱老天的责罚。在泰国这些年梦魇般的生活,验证了“做了坏事总要遭到报应”这句话。 2004年4月6日,杭州上城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经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认为毛海全假借进口的名义,向多家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骗购国家外汇,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因其认罪态度较好,且有自首情节,故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80万元。 据案件承办人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像这一类的案件本身判的刑期并不高,通常在5年以下,但所处的罚金很高。毛海全有自首情节,且其当年的160多万元个人存款及一辆奔驰车已被公安机关没收,可充抵罚金,故法院的判决合理。 |